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拟参与子基金公示
按照《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中自创新人工智能创投基金的投资决策,现将上述情况向社会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与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反馈到北京科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2362001
电子邮件:application@bjstif.com.cn
北京科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