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及其配套规则(“新规”)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值此新规施行之际,为进一步提升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规则体系和私募基金管理人最新登记要求的了解,科学指导后续FOF投资工作的开展,北京科创基金于2023年5月11日下午,举办FOF投资法律实务交流活动,就新规对于FOF投资法律实务的影响进行学习与研讨。
北京科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科创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涛等领导和科创公司各部门员工通过远程及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参与本次活动。
本次活动邀请的主讲嘉宾为竞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董双。董双律师结合其私募基金设立领域的专业经验,就新规的法律位阶、适用范围、管理人各项持续性合规要求、私募基金各项合规监管要求等逐项进行分析,并结合司法实践相关观点对管理人的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及责任认定标准作出了解读。
基于对登记备案办法的学习和研讨,科创公司参会领导同事与董双律师结合科创基金及私募基金行业的实践情况,就FOF投资相关重要商业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合伙费用、后续募集、投资排除、提前退出等等)在新规施行后的关注事项还进一步作出了充分的研讨和交流,现场学习气氛热烈,受益良多。
北京科创基金将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牢记“三个引导”的使命担当,增强做好首都科技投资工作的历史自觉,励精图治,不断学习,在日常投资运营工作中持续增强法治意识、强化合规管理,继续坚持新发展理念,全力以赴精益求精建硬科技投资生态圈,推进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